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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例声明:本文是萨沙创作的小说,声明完毕
再多声明一点:这篇文章相当血腥恐怖,心理素质不好的千万不要看,别留下什么心理阴影。
(你不知道的大案第353讲)
戴着女士三角裤面具的狂魔虐杀5个女孩:2004年特大报复女性串案
今天的案子是全国极其罕见的性侵虐杀案,歹徒是个标准的变态狂魔。这个曾经的公安人员,被开除出警察队伍后,开始仇恨女性,仇恨社会,竟然在8年内用极其残忍的手段作案三四十起,其中奸淫虐杀了5名女性。他亲手将女性受害者绑在床上一点点烧死,对准她们狂捅40多刀,甚至用木棍深深塞入对方隐私部位,堪称恶魔中的恶魔。听萨沙说一说吧。

2004年3月深夜,中原某大城市的建设路上的一家小美容店内,两个打工的女孩阿慧和小娟睡在店内。
她们都是附近乡下的女孩,不久前来城里打工,成为了洗头妹。
18岁的阿慧已经进城1年,目前除了为客人洗头以外,还兼职做些按摩,赚一点点可怜的提成。
17岁的小娟则进城只有几个月,只能勉强为客人洗洗头。
两个女孩的收入微薄,没钱租房居住,夜晚只能在店里铺两张钢丝床,凑合着睡。
凌晨1点多,两个女孩子正在睡熟时,床铺位置更靠近窗户的阿慧,突然被一只男性的手粗暴的惊醒。
这只手用力掀开被窝,狠命的揉捏着阿慧的胸部。
阿慧在疼痛中猛然醒来,在黑暗中依稀看到了一个恐怖的景象:有个带着头套的瘦男人一手在她身上乱摸,一手拿着亮闪闪的尖刀。古怪的是,这个男人带着的头套,竟然是用一条女士红色三角内裤改制的。要知道,当地民风很保守,认为女性内裤曾经沾染过月经血,大男人被内裤砸头是会走霉运和不吉利的,更别说戴在头上。这样离奇的装扮,普通人别说看到,甚至连想也想不到。

发现阿慧被惊醒,这个瘦男人一面乱摸女孩,一面大声喝道:小婊子,不许喊,马上把衣服全脱光,让我快活快活,事后会留你一条命。你要是敢反抗,死路一条。
18岁的阿慧连男朋友都没交过,又有三分胆量,见歹徒要糟蹋自己,她本能的一把推开对方,又大声呼喊起来:救命啊!救命啊!救人啊!
歹徒大怒:小婊子,你敢不听我的话?找死!
说罢,瘦男人挥舞起匕首,劈胸刺了阿慧几刀。
女孩的胸口顿时血流如注,却仍然大喊:救命啊!杀人了!
阿慧的呼救声很响,遗憾的是这家美容店地处偏僻,街上空空荡荡,附近只有几家晚上无人居住的店面,根本没有人听到这些呼喊声。
见阿慧丝中刀后仍然毫不屈服,瘦男人勃然大怒,挥舞匕首连续捅刺:你敢叫喊,我就刺你,看你的嘴巴硬,还是我的刀子硬。
然而,阿慧性格固执,宁死也不愿被歹徒糟蹋,被刺了很多刀仍然坚持呼喊。
瘦男人似乎被阿慧的抵抗彻底激怒了,前后竟然连续疯狂的刺了41刀,直到阿慧断了气才停手。
由于用尽全力的刺杀,此时瘦男人呼呼的喘着粗气,对着阿慧体无完肤的尸体骂道:贱骨头,看你厉害还是我厉害,不听我的就是这个下场。像你这种贱女人,我都杀了好几个了。
接着,瘦男人狞笑着走到小娟的床边,掀开了被子。
17岁的小娟是个刚进城的乡下女孩,胆小软弱又没见过什么世面。
听到阿慧凄厉的惨叫声以及血腥的暴力场面,很多男人都会被吓破了胆,更别说1个还未成年的小姑娘。
瘦男人一手伸入小娟的衣服里乱摸,一手挥舞着匕首喝道:你看到这个小婊子的下场了吗?你要是不听我的话,我就一刀刀割死你。
此时小娟已经吓得缩成一团,全身发抖,连话都说不出来。
眼见小娟不敢抵抗,狞笑着的歹徒,用非常残暴的方式奸污了她。
发泄了兽欲后,瘦男人没有急于离开美容店,而是仔细的在店里搜索的一通,拿走了所有值钱的财物,这才推开店门扬长而去。
等到歹徒离开店里10分钟后,过度受惊的小娟才哭出声来。
她推不醒全身是血的阿慧,只得踉踉跄跄跑去打电话报警。

刑警们迅速赶到现场,被歹徒的狠毒惊呆了。
18岁的阿慧死状很惨,全身被刺了41刀,尤其胸部和腹部密密麻麻都是刀伤,就像马蜂窝一样。
更恐怖的是,歹徒下手极其狠毒,每一刀都用尽全力,有几刀几乎将阿慧身体刺穿。
阿慧的腹部皮肉早已被戳烂,肠子混杂鲜血流的满床都是,现场惨不忍睹。
至于被强暴的小娟,因歹徒施暴手段残忍,此时她血流不止,也有生命危险,被民警紧急送到医院进行妇科手术。
显然,作案歹徒是一个非常残忍,没有人性的暴徒。
警方仔细检查了现场,却没有发现可疑的指纹。
看来,歹徒有一定的反侦察经验,在屋内搜索时是戴着手套的,蹂躏女孩时则将手套脱下。
除此以外,现场几乎没有留下任何证据。警方只在美容店侧面窗户外,发现了一根笔直的长树棍,上面有撬窗痕迹。
看来,歹徒曾经仔细观察过美容店,发现这里的侧面窗户没有安装防盗装置。行凶当晚,歹徒用一根长达半米的树棍而不是铁制撬棍将窗户撬开,跳入屋内行凶。
可惜,长树棍上仍然提取不到指纹,只能根据切口判断是刚刚砍下来的新鲜树棍。
树棍并不是当地常见的杨树、槐树、柿子树、核桃树等树枝,而是较为冷门的苦楝树。
在20年前,当地农村几乎家家都种苦楝树。这种树耐干旱,不挑土壤,长得快。树木成年后树高可达十几米,树冠开阔,能够提供大片树荫,很适合种在农家小院里。
不过,该树容易招蚊虫,加上民间逐步流传“苦楝树在家里种1年,全家都会苦10年”,目前已经很少有农户在家里种植。

现场几乎没有发现什么线索,警方只能派出年轻的女刑警小段,去医院向卧床的小娟了解情况。
被残忍强暴和目睹凶杀场面,此时的小娟精神恍惚,几乎无法回答女刑警的问话。
由于案情重大,女刑警小段只能一遍遍的耐心询问小娟具体情况:我知道你现在心里不好受,但也要配合我们破案,尽快抓住歹徒,为你和你的朋友阿慧讨个公道。
小娟抽泣着回答:店里很黑,歹徒又蒙着面,看不清长相。他的身高大概1米7左右,很瘦,口音是本地的。他戴着一个用女士三角内裤做成的面具,是红色的,其他就不知道了。对了,他施暴的时候曾经掀开面罩,在我身上用力撕咬。我感觉到歹徒脸上,应该留着小胡子。
在女警小段询问小娟的同时,其他刑警也在美容店附近走访。
店里前台的女会计表示:这几天,我多次看到有个瘦男人,骑着一辆红色的自行车在店门口徘徊。这辆自行车颜色鲜明,外形独特,市面上从没见到过,这才好奇的多看了几眼。不过,瘦男人距离较远,我没有看清楚长相,只是模糊看到他的脸上留着小胡子。

由于案情重大,本市成立了专案组,开会研究案情的性质。
歹徒入室以后奸污了小娟,试图奸污阿慧时遭到抵抗就杀人,一些刑警认为明显是见色起意的劫色案件。
可能是阿慧、小娟身边有什么熟人,一直垂涎两人的姿色,再或者她们之间有什么情感纠葛,才会选择深夜入室施暴。
然而,这种想法很快被调查情况女警小段彻底否定。
小娟刚刚进城几个月,阿慧也不过1年。她们的工作繁忙,每天从上午9点工作到晚上9点,每月只有4天假期。女孩们平时白天在美容店打工,晚上在店里睡觉,少量的假期主要去附近逛逛街,在店外活动的极少。
因此,女孩们在城里的社会关系极少,只认识美容店的女员工和少数熟客人。
小娟以及美容店的女员工都表示,美容店虽小却是正规的店,并不搞那种色情服务。因此,阿娟和小慧的熟客人清一色都是女性,店里根本没有来过留着小胡子的男性客人。
看来,这并不是熟人作案,更不是情感纠葛案件。
那么,这会不会是一起入室盗窃或者抢劫案件,歹徒只是顺带强奸施暴呢?
似乎也不是这样。
女警小段又表示,这是一个很小的美容店,位置又比较偏僻,生意相当平淡,店里根本没什么值钱的财物,不是适合入室盗窃或者抢劫的地方。事实证明,歹徒仅仅从美容店内抢走了几百元财物。
而美容店旁边就是一家超市,光是店里的烟酒就价值数万元人民币,这才是适合歹徒入室盗抢的目标。

由此,女警小段认为这就是一起标准的入室强奸案件。歹徒同受害女孩素不相识,只是选择位置偏僻、防盗门窗较少的小店作案,目标就是奸污店内的女性,抢劫财物则是次要的。
通过歹徒刺杀阿慧高达41刀,以及用残暴手段强奸小娟来看,此人心理极度变态,似乎非常仇恨女性和社会。
另外,歹徒作案手法熟练,心理素质稳定,尤其能够留在杀人现场继续奸污小娟,又从容在现场花费20分钟翻找财物,并不急于离开。
显然,歹徒很可能不是第一次奸杀作案,之前应该做过类似案件。
专案组大部分刑警,都同意女警小段的分析。
在判断歹徒是惯犯的基础上,专案组想起了几个月前,也就是2003年秋天发生的一起极为恶劣,堪称全国罕见的恶性奸杀案。

2003年当天上午8点,一家打印店的女员工慌慌张张的打电话报警,说22岁的女老板赵某被人杀了。
刑警们赶到现场,顿时被震惊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年轻的打印小店女老板赵某,被人乱刀戳死在店里,身上至少有20多处刀伤,小店内的地面上流满了鲜血。
然而,这还不是最恐怖的。
赵某的遗体下身赤裸,牛仔裤和内裤都被人脱掉扔在一边。令人发指的是,赵某下体内竟然被塞入一根长达半米的木棍。
歹徒手段极为残忍,导致木棍穿透的阴道底部,直接深深刺入腹部。
更可怕的是,法医尸检表明,歹徒刺入木棍时女老板虽重伤垂危状态,却还没有断气。
也就是说,歹徒是对一个活生生的年轻女人使用如此暴行,并不是死后侮辱尸体,其凶残变态程度堪称全国少见。
法医尸检后认为,歹徒大概是在前一天深夜12点左右作案,当时店里只有女老板赵某一个人。这个打印店是赵某的祖产,她平时就睡在店面后面的小卧室内。
歹徒应该是携带木棍来作案,试图撬开打印店的窗户入室。

没想到当天打印店营业到很晚,到了12点还没关门,歹徒就装作顾客进入店内,偷偷关上大门以后行凶,试图暴力奸污赵某。
赵某没有屈服,搏斗中抓伤了歹徒,后法医在遗体的指甲内提取到微量血迹。
歹徒极为恼怒,对准赵某连刺20多刀,将其残忍杀害。
歹徒似乎心理极为变态,尤其仇恨女性,竟然在赵某断气前对她进行折磨,用力将木棍塞入她的体内。
最终,赵某在极大的痛苦中断气,歹徒又在店内搜索了一通财物,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开。
歹徒用来折磨赵某的木棍,恰好就是刚从苦楝树上砍下的。
女警小段认为,这两起案件作案手段接近,又都用苦楝树棍作案,很有可能是同一人所为。
当时是2004年,该市公安机关已经可以全面开展DNA分析。
于是,专案组将从两起案件现场提取的血迹、精液进行比对,果然证明歹徒就是同一个人。

锁定两起恶性案件都是同一人所为,女警小段除了震惊于歹徒的极端变态残暴以外,又想到1年多前,也就是2002年发生的一起更为恶劣的无头案。
2002年的一个夜晚,当地119接到报警,城郊的一家美容店发生火灾,消防员们急忙出动。
美容店内火势不大,消防员赶到时大火已经快要自行熄灭。消防员迅速扑灭少量余火,发现有一名女性遇害者的尸体。由于火焰不大,躺在美容床上的尸体只有部分被烧焦,尤其四肢大半完好。
根据邻居介绍,受害者是店里的28岁美容师阿红。
最近阿红的出租屋合同到期,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就暂时在美容店内住了半个月,平时睡在美容床上。
刚刚扑灭余火,消防员们瞬间发现了重大异常。阿红的尸体手脚大体完好,上面清晰可见绑着几条铁丝,牢牢地拴在美容床上。
显然,阿红不是死于意外火灾,而是被人用铁丝绑在美容床上,活活的烧死的。
刑警迅速赶到现场,立即确定阿红是死于凶杀。
当晚,一个歹徒用木棍撬开窗户入室,应该是试图奸污阿红。没想到,阿红同样奋力抵抗,还大声呼救。
然而,美容店位置偏僻,阿红的呼救声没有被人听到。
歹徒则用尽力气,将瘦小的阿红打倒后堵上嘴。阿红身高只有1米55,体重还不到80斤,根本不是歹徒的对手。
随后,歹徒将阿红的手脚用铁丝固定在美容床上,试图奸污她。让歹徒没想到的是,瘦弱的阿红不甘受辱,在歹徒准备施暴时一口狠狠咬住他的脖子,导致血流不止。
歹徒受伤后不敢继续奸污阿红,异常恼怒的开始残忍折磨她。
他将几床被单上撒入店内用于消毒的酒精,随后堆在阿红身边点燃。
大火烧身是十级疼痛,相当于折断手指。由于助燃物只是机床被单,火势较小,阿红在烈火中极为痛苦中挣扎了10多分钟,这才凄凉的死去。
歹徒颇有兴致的看着阿红不断剧烈流动身体,到慢慢被烧成一具焦尸,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开。
这次逃离时,歹徒可能嫌弃带着半米长的木棍不方便,同样将苦楝树木棍丢在现场。
专案组调取了2002年这起案件中,从阿红尸体牙齿上提取到的血迹进行DNA检测,证明这还是那个内裤蒙面歹徒所为。
至此,2年内发生的3起极为恶劣的奸杀案件,直接并案处理。
小段是个非常厉害的女刑警,她冷静分析,认为2002年这起案件中歹徒作案手段纯熟,心理素质极好,甚至敢于火起后在现场逗留10多分钟。
显然,这也不是内裤蒙面歹徒第一次作案,之前恐怕还有其他的案件。

小段花费时间翻找了之前没有侦破的一些积压案件,果然又找到两起疑似同类案件。
最早是8年前的1996年,当地出现了一起劫杀出租车女司机案件。
30岁的出租车司机薛姐,因颇有姿色,在出租司机圈里挺有名气,却被人用刀刺死,横尸荒地公路上的车边。
警方认为,歹徒在深夜将薛姐连人带车骗到一个偏僻公路后,用尖刀架在脖子上,试图强奸。没想到,薛姐并不屈服,经过短暂搏斗后挣脱控制,试图跳车逃走。
歹徒见状恼羞成怒,对准薛姐后背连刺几刀,尖刀刺穿肺部,导致女人重伤昏迷。
这有可能是歹徒第一次杀人,他比较慌乱,根本没有仔细检查薛姐是不是死了,也没有敢于劫走这辆很值钱的出租车,就快速逃离现场。由于逃的比较仓皇,歹徒将尖刀遗落在现场,上面留下了指纹。
薛姐虽然受了重伤,却没有立即断气,艰难的爬出车试图自救。
遗憾的是,这里是很偏僻的公路,加上又是深夜,只有零星车辆驶过,都没有看到躺在路边的女人。
薛姐在路边痛苦的挣扎了几个小时,这才断了气,留下一个年仅3岁的女儿。
但歹徒此次作案并不细致,如果薛姐的运气比较好的话,还是能够获救的,可以作为此案的目击证人。
另外,此次案件中,歹徒在现场留下大量指纹和尖刀,一点也不专业。
女警小段由此判断,1996年才是歹徒第一次奸杀作案。

第一次杀人后,歹徒或许有些后怕,在随后4年内没有敢于继续杀人。
直到2000年,本市城郊公路边的荒草中,发现了一具全身赤裸又高度腐败的女尸。
死者是26岁的女公务员小吴,刚刚结婚不到半年。
她出公差时深夜打车离奇失踪,丈夫火速报案,警方却毫无线索,直到半个月后尸体才被发现。
经过法医尸检,从小吴遗体上提取到少量精斑,证明这是一起奸杀案。
根据现场分析,歹徒应该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或者黑车司机。
小吴上车后,被歹徒拉到荒郊野外施暴。
小吴应该没有敢于抵抗,但歹徒却没有准备留活口。
因为小吴不但看过他的相貌,还记得车牌号。如果小吴事后去报警,歹徒十有八九是跑不掉的。
于是,歹徒发泄兽欲后,猛刺数刀将小吴杀害,再将赤裸的尸体藏入路边荒草中。
经过DNA检测,这起案件还是内裤蒙面歹徒所为。
那么,目前专案组可以确定的奸杀案就有5起,其中2名受害者遭遇强奸,时间跨度从1996年到2004年,长达八年之久。

专案组认为,虽然每起案件发现的线索不多,但将5起汇总起来,线索倒也不少。
首先是,现场提取到歹徒很多DNA证据和指纹,一旦找到嫌疑人就不难锁定真凶。古怪的是,之前警方也将本市和附近邻市有犯罪前科的家伙,同现场指纹进行比对,却没有一个吻合的。看来,歹徒要么不是本地人,要么就是以前没有犯过事,也没有被公安机关打击过。
其次是,很多现场留下了苦楝树棍,又都是新砍下的,说明歹徒家里或者家附近应该有苦楝树。
再次,至少可以确定在2004年前后,歹徒留着小胡子,这是明显的外貌特征。
还有,歹徒的作案目标很明确,主要就是为了劫色。他不是一定要杀死女性受害者,只会残忍奸污这些女人。不过,一旦这些女人敢于反抗,歹徒就一定会残忍将他们虐杀。这家伙应该具有强烈仇恨女性和报复社会思想,并不是普通的罪犯。
另外,歹徒在2000年前后曾经开过出租车,或者黑车。
最后,歹徒在2004年案件前后,曾经骑着一辆红色时髦的自行车,市面上很少见,只是难以锁定具体型号和品牌。而从2000年开始,本市的自行车已经不需要登记牌照,警方不容易展开排查。
话虽如此,2004年本市人口高达400万,刑侦技术上又很落后,连指纹比对都要靠刑警拿着放大镜一份份慢慢查看。想要凭借这些模糊的线索,在茫茫人海中找出一个奸杀犯,是千难万难的。

万幸的是,案件很快有了重大的转机。
最近的那起2004年3月的美容店奸杀案发生后,即便媒体不报道,却也在本市传的沸沸扬扬。
案发几天后,女孩小芳犹犹豫豫的来到公安局报警,介绍了自己的悲惨遭遇。
大概2个月前的一个深夜,在城郊另一家VCD店内,睡在店里女职员小芳遭遇了一个蒙面歹徒的强奸。
歹徒戴着一个红色女士三角内裤制造的面具,用一根木棍撬开窗户入室,将尖刀架在小芳脖子上。
小芳胆子很小,看到歹徒的怪面具和尖刀时吓得全身发软,根本不能抵抗,被歹徒用残暴的方式奸污了。
施暴后,歹徒又在店内搜索财物。
VCD店内根本没有什么值钱的财物,歹徒只是拿走了小芳的钱包,又抢走了她的一辆崭新的三枪牌红色自行车。
事后,受到重大惊吓的小芳又是害怕,又是害羞,甚至不敢将遭遇告诉父母,在长达2个月时间没有敢于报警。
在2004年3月美容店奸杀案发生后,单纯善良的小芳非常自责。小芳认为就是因为自己没有及时报警,才让歹徒能够逍遥法外继续作案,变相导致让一个女孩惨死,另一个女孩被奸污。
于是,小芳鼓起勇气去公安局报案。
通过小芳对歹徒外形的表述,尤其是戴着独特的女性三角内裤面具,基本可以锁定又是那个小胡子歹徒作案。

最为重要的是,小芳提供了一个极其重要的线索,就是她的三枪牌自行车被盗。
显然,这就是最后那起美容店案件中,歹徒骑得那辆红色自行车。
关键在于,这种新款三枪牌自行车,是非常容易排查的。
三枪牌是一个本地知名品牌,在七八十年代名气极大。
改革开放以后,三枪牌在海内外各种大品牌自行车的冲击下,逐步没落,集团公司也濒于倒闭。
在垮台前,集团公司同英国自行车公司合作,准备推出了最后一款三枪牌运动自行车,借此绝处逢生。
可惜,这款自行车刚试验生产了100辆,公司就因为资不抵债在2003年宣布破产。
于是,这些自行车大部分锁在仓库中,只有二三十辆被用于冲抵拖欠工人的工资,压根没有在市面上卖过。
小芳的父亲就是该公司的老工人,才会得到一辆自行车来冲抵工资。
换句话说,市面上的该车最多只有二三十辆。
那么,歹徒骑走了自行车以后,无论是自用还是卖掉,似乎都不难追查,这是一条极其重要的线索。
于是,专案组调动全市民警,开始了一轮对三枪牌新款自行车的大排查,尤其要重视家附近种植苦楝树,又留着小胡子的中年男人。此人在2000年前后,可能有过开出租的经历。
这样一来,排查难度就大为减小。

仅仅几天后,煤矿派出所的民警老王上报,辖区内一个叫作杨英齐的家伙,有重大嫌疑。
杨英齐本来是一个煤矿工人,在10年前曾经因表现出色,被煤矿派出所选拔到所里上班。因为杨英齐做过一段时间的公安,包括老王在内的很多民警很多民警对他有记忆。
后来这家伙因为严重违纪被赶出派出所,又被煤矿开除,老婆也离了婚,开始在社会上瞎晃。目前,他一直在开夜班出租车。
民警老王认识杨英齐,知道他居住的农家小院里,就有一棵高大的苦楝树。
半个月前,老王和妻子出门买菜时,曾看到杨英齐骑着一辆红色自行车在街上晃悠,还留起了小胡子。
因为杨英齐名声极差,是公安的败类,老王并没有同他打招呼。

此次排查任务下达到煤矿派出所,老王立即认为杨英齐非常可疑,当天就去他家走访。
虽然杨英齐家里大门紧闭,院内高大的苦楝树在百米外都能清楚的看见。
老王敲门无果后,赫然看到门口停着一辆新款三枪牌红色自行车。
这些可疑点叠加起来,民警老王选择立即上报。
杨英齐从事公安工作时,曾经在派出所留存过指纹。
专案组立即调取他的指纹,同系列奸杀案提取的指纹比对。结果是欣喜的,指纹比对完全吻合,杨英齐就是系列案件的真凶。
专案组大喜过望,立即在第二天对杨英齐展开抓捕。
根据民警老王介绍,杨英齐开夜班出租车,通常每天早上7点到家,晚上6点上班。
因此,抓捕组沉得住气,连夜守候在杨英齐家,等待这家伙下班回来。
直到早晨7点,留着小胡子的杨英齐叼着香烟,大摇大摆的走向家里。
到了家门口,杨英齐伸手准备掏钥匙,突然被几个刑警扑倒在地。
杨英齐大惊失色,呼喊道:你们干什么?凭什么抓我,我又没犯罪!警察乱抓人啊!
抓捕成功后,刑警们随即对杨英齐家展开搜查,没费多大力气就找到一个用红色女性三角内裤制造的面具和一柄雪亮的尖刀,以及几起案件中受害者被抢走钱包、首饰等个人物品。
由此,这个案件铁证如山。
到了这种地步,曾经当过公安的杨英齐知道抵赖已经没有意义,只得承认自己就是系列案件真凶。
让警方震惊的是,杨英齐丝毫不为自己的暴行羞愧,反而“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大肆炫耀:我可不止做了6起案件,也只杀了5个女人,强奸了3个女人。这8年内,我最少作了40个案子,平均2个月作案一起。
那么,这个没人性的恶魔,为什么要做这些案件?
为什么他以残忍的手段虐杀女性,还古古怪怪的戴着女性三角裤作为面具?
很简单,就是他心理变态,加上有着严重的反社会人格障碍。

杨英齐被捕时36岁,出生于本市农村家庭,父亲是个矿工,母亲是个家庭妇女,家里还有兄弟姐妹好几个人。
杨英齐高中毕业后没有考上大学,子承父业去做矿工。
在90年代初期,高中生也算是不错的学历,杨英齐又是个聪明伶俐的人。
他在煤矿干的很不错,很快被提拔为技术员,不需要冒险下矿整天干的脱三层皮了。
大概26岁时,也就是1994年,杨英齐已经结婚好几年,还生了一个儿子。
由于煤矿附近治安恶化,煤矿派出所急需要扩大规模。杨英齐作为优秀年轻工人代表,被推荐去当公安,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
正常来说,虽然杨英齐还是工人编制,只要安心的干上几年不犯错,就可以转正为正式民警编制,彻底端上体制内铁饭碗。
这家伙也确实聪明,刚刚入职1年就曾参加了全市消防禁赛,还拿到了前三名的好名次,受到全所民警的赞赏。
本来杨英齐的前途一片大好,一个突发事件改变了一切。
杨英齐是个非常好色的男人,一直想要娶个漂亮的老婆。
但因家境贫寒,贫不择妻,最终他娶了一个相貌非常平庸的煤矿食堂女工为妻。
妻子长得本来就不好看,生了孩子以后身体迅速发福,成为一个胖女人。
杨英齐对妻子很不满意,蔑称她“胖的像猪一样”“晚上就算关了灯,摸到你的一身肥肉就没了兴趣”。
在家里,杨英齐甚至不愿意多看老婆一眼,夫妻感情淡漠。
同时,杨英齐很喜欢年轻漂亮的女孩,在煤矿期间就经常同女同事说说笑笑,有时候还讲一些黄段子。
当时煤矿附近有一些出租屋,里面聚集着一些乡下卖淫女,专门向单身的矿工卖淫。
杨英齐曾多次偷偷摸摸的去嫖娼,甚至不惜几天内将一个月工资花光。
到了派出所以后,他没胆量同已婚女警调笑,又不敢身为民警还去嫖娼,深感憋得难受。

结果,1996年,欲火中烧的杨英齐就搞出了一件大事。
煤矿派出所抓了一伙搞仙人跳的团伙,由一个颇为漂亮的年轻卖淫女出面做诱饵,引诱煤矿的一些中年干部来出租屋约会。接着几个大汉自称是丈夫或者男友,闯进来敲诈勒索。
这些干部都是要面子的,哪里愿意事情闹大,几乎人人选择认怂给钱。
只是上得山多终遇虎,这伙人一次敲诈期间将受害者打成重伤,被全部抓回派出所。
当时,由杨英齐负责看守这伙人,他却一眼看上了那个仅有20岁的漂亮卖淫女。
具体过程都要打马赛克,萨沙不多说。
总之就是,两人眉来眼去,很快勾搭成奸。
杨英齐同这个小姐,竟然在派出所的办公室里,发生了2次性关系。作为回报,杨英齐主动跑腿传递消息,让其他没有落网的同伙销毁证据后逃走。
没想到,这个小姐可不简单,随后反过来用此事要挟杨英齐,甚至让他放走自己。
杨英齐虽好色,却哪里敢于私下放走大案的嫌疑人,这搞不好就要坐牢。
见目的不能达到,小姐反手就是一个举报,将杨英齐拉下水。
即便小姐没有可靠的证据,所长得知此事也大为恼怒,毫不犹豫的将杨英齐赶出民警队伍,让他回煤矿继续做工人。
然而,煤矿也不愿意要这种人。
恰好当时是下岗潮,煤矿就顺水推舟让杨英齐下岗,他从此失去了稳定的工作以及美好的前程。
更要命的是,这事很快传遍了煤矿,不但身为同事的民警老王知道这件龌龊下流事,连杨英齐的亲友们也全知道了。
本来感情就淡漠的老婆,愤然同他离婚。即便杨英齐跪在地上哀求,老婆还是带走了儿子。
接着,几乎所有的亲朋好友都同他保持距离,不愿搭理这种人品败坏的淫棍。
杨英齐瞬间从民警跌落为人人鄙视的,有劣迹的下岗职工,心理出现了巨大的落差。

这家伙本来就有严重的反社会人格障碍,此事让他彻底走上极端。
这种人本来就没有悔恨和内疚心理,从不认为自己做的恶行有什么不对,反而会将自己行为解释为合理甚至正义,转而仇恨处罚他的个人或者社会。
更可怕的是,这种人没有同理心,也就是他们根本不会在乎别人的痛苦,性格冷漠残忍。
他们又容易发怒和具有很强的攻击性,是社会上一个个隐藏的炸弹,非常危险。
杨英齐开始仇恨那个已经服刑小姐,又仇恨果断离婚又带走孩子的老婆,进而仇恨所有女人,觉得她们都不是好东西。
另外,他又开始仇恨社会,认为社会对他不公平:我就是被一个妓女骗了,为什么社会非要将我赶尽杀绝。男人去睡一个婊子,又是多大的事情了!社会这么对我,女人这么对我,我就要十倍报复他们。我不好过,谁也别想好过。
于是,从1996年开始,杨英齐针对女性做了一系列案件。

杨英齐自己是这么说的:第一起案件是1996年,当时我刚刚离婚又失业,每天晚上气的睡不着,就在家周围乱走。有个晚上,我走夜路的时候,迎面遇到一个小姑娘,大概20岁,长得挺不错。她看到我以后就有些惊慌,走路躲躲闪闪。我当时心里特别郁闷,就想报复女人,同时发泄欲望。我看到她长得有些像害我的那个小姐,顿时气不打一出来,产生了强烈的报复心理。我两步跑上去,一把卡住她的脖子。小姑娘吓得半死,主动掏出钱包给我,哀求我放过她。我压根没理她,将她按倒在地强奸了!
刑警:你杀人了没有?
杨英齐:没有。这小姑娘吓傻了,全程没有抵抗,我得手简直轻而易举。当时我就是强奸妇女报复社会,还没想到去杀人。第一次作案以后,我还是很慌的,大半年没敢作案,结果根本没事。我猜想,这个小姑娘要面子,被强奸后不敢去报警,压根没人知道这件事。从此,我的胆子就慢慢大起来了,在1996年就杀了第一个人。
刑警:你为什么杀害女出租车司机薛姐?
杨英齐:开始我也没想到杀她,就是晚上打车以后看她长得不错,就想强奸她。我让她开车到荒郊野外的公路边,拿出匕首架在她脖子上,让她脱衣服。没想到,这个女司机同之前的小姑娘不一样,一拳打在我的脸上,随后就要跳车逃走。我被一个女人打的眼冒金星,顿时怒不可遏,用力朝着她后背扎了一刀,顿时血就出来了,这是我第一次用刀刺人。见血以后,我就像突然吸了毒一样,顿时兴奋的不得了,控制不住自己又扎了她好几刀。本来我没想杀人,却看她倒在车边不动了。我顿时心慌起来,赶快跳下车就跑了,连刀子都丢在车上。我后来根本没敢打听,也不知道她死了没有。

刑警:她当时没死,几个小时后才死的。你第二次杀人是什么时候?
杨英齐:是4年后的2000年。第一次杀人后我还是比较慌得,随后几年根本不敢再杀人。直到2000年,我在开夜班出租车,晚上拉了一个政府上班的女公务员。这女人长得非常漂亮,打扮的也时髦,我就看上了她,将她拉到野外强奸了。和最初那个小姑娘一样,这个女公务员可能怕我杀她,全程没有抵抗。
刑警:她没有抵抗,你为什么还杀人?
杨英齐:纯粹是为了灭口。这种女公务员一般都很精明,不容易对付。她看过我的样子,又记住我的车牌号,如果事后报警的话,我一定跑不掉。当时我已经杀了人,一旦被抓肯定枪毙,就只能将她弄死灭口。没想到的是,这次杀人同第一次不一样,杀完人以后我感觉心里特别痛快,就像夏天吃了冰西瓜一样舒畅。从此以后,我就开始对杀女人上瘾了,开始蒙面入室杀人。
刑警:你具体怎么作案的。
杨英齐:别人放假的时候,会打牌喝酒钓鱼下棋作为消遣,我却将杀人当作放松。平时不开车休息的时候,我就会四处寻找目标,专门找那个位置偏僻的小店,还要夜晚会有女人单独居住的店。作案的时候,我先戴上自制的内裤面具,用院子里砍下的木棍撬开窗户,跳入室内作案。如果受害者不抵抗,我就用各种手段糟蹋了她们以后离开。如果受害者敢于抵抗,我就用一点也不留情的将她们弄死,死前还要折磨她们。她们死的越痛苦,我就感觉越痛快!每次弄死她们,还要玩一下新花样。

刑警:你还是人嘛?所以你慢慢烧死女会计,捅了女孩41刀,还用木棍插到女老板身体里,都是为了心里痛快?你戴着那个女人三角内裤的面具,又是怎么回事?
杨英齐:没什么,就是我心里变态,觉得这样好玩。这个女士内裤,是我1996年做第一个强奸案时,从受害女孩身上脱下来的,当作我的一件战利品。在我心里,这条内裤就像古代将军的战袍一样。我们这里男人忌讳女人内裤砸头,我就故意套着三角内裤作案。一般女人看到我这个怪样子,一下子就会被吓唬住。看到她们魂不附体的表情,我就特别高兴,浑身都能兴奋的发抖。
刑警:你也做过公安工作,知道我们一定会追踪线索,怎么敢于骑着受害者的自行车到处乱窜?这辆自行车这么显眼,你就不怕被我们顺藤摸瓜抓住?
杨英齐:主要是我8年做了几十起案子都没事,就开始瞧不起你们,认为警方根本抓不住我。我知道你们办案基本搞排查社会关系,或者找目击证人。我是找陌生女人下手,同她们没有社会交集,你们怎么排查也没用。我作案前还会避开目击者,又是蒙面行凶,你们也找到不目击证人。说到底,就是我太轻敌了。要是我不骑走这辆车,你们还是抓不住我。
刑警:你做了这么多案子,就没想到会被抓住的一天?
杨英齐:当然想过,但这就像吸毒一样,根本停不了。我只能一直做下去,直到有一天被你们抓住。只要你们抓不住我,我就一直杀下去,奸下去,杀伤100个人,创造一个全国纪录。

杨英齐自称杀死7人、抢劫14起、盗窃17起,强奸10人,共作案40多起。
但案件跨度为8年,90年代很多案子办得很粗糙,一些案件受害者则没有报警,已经无法一一核实。
最终,法院只认定杨英齐暴力作案13起,杀害女性5人,致伤2人,强奸3人。
即便如此,杨英齐这个恶魔也足够掉脑袋了。
2005年6月,杨英齐被押赴刑场,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这样的死法,算是便宜了他。
按照犹太人“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标准,应该也将他体内塞入粗糙的木棍,扎上几十刀,再用慢火一点点烧死。
大家说,萨沙说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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